日前,泌阳县泰山庙镇老庄村、赵洼村5位烟农在县工商质监局的协调下,从经销商手中接过补偿款7万元。至此,一起涉农消费纠纷案件终于顺利化解。
6月2日上午,泌阳县泰山庙镇老庄村、赵洼村5位烟农到县工商质监局监督检查大队投诉称,他们在泰山街一位农药经销商处购买了“菌核净”、“全威正佳”、“迅驰”等预防烟叶病虫害农药,给烟叶喷施后,烟叶大面积出现干枯、萎缩现象,认为是农药问题,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
县工商质监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经查,经销商销售的“菌核净”农药,包装标识的生产日期是年8月1日,有效期两年,属过期产品。经销商对销售过期农药的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对烟叶出现干枯、萎缩现象,认为是烟农喷施不当造成的,不愿意对烟农进行补偿,双方僵持不下。
为弄清原因,办案人员协调县烟草公司生产科、县农业局植保站进行鉴定,但均表示没有资质,无法进行鉴定。后经办案人员多次调解,双方同意用相同的农药、配比和喷施方法进行田间试验,试验结果显示,烟叶仍然出现干枯、萎缩现象。事实面前,经销商不得不妥协,最终经双方商定由经销商补偿5位经济损失7万元。
(陈发迅姬万岭吕航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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