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有个全省优秀检察官,
写稿上头条,办案拿大奖,
老家创建农耕馆留着乡愁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员额检察官程新青,驻马店师范学校毕业后当过老师,干过宣传,在县人民法院从事过六年文秘写作,当过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年调到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后,历任县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检委会委员、公诉科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取得了突出成绩,因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释法说理工作有功,程新青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获得国家、省、市、县等各种荣誉称号60多个,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荣誉称号。他办理的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公诉精品案件。
痴心不改搞宣传,无怨无悔写人生
有人说程新青是一个传奇人物,由于痴迷法治宣传工作、酷爱新闻写作,由一名乡村教师抽调到了县教育局,写进了县委宣传部,调进了县人民法院,走进了检察机关。
每到一个单位程新青同志对法治宣传工作总是痴心不改,无怨无悔。从年3月26日在《驻马店日报》发表处女作《糊涂父母图彩礼,女儿退学当新娘》算起,至今已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余篇。搞法治宣传工作是件“苦差事”,特别在政法机关,不少人对搞法治宣传工作不感兴趣,白天要跑着采访,收集素材,晚上要加班加点,挑灯夜战。但是为了宣传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以案说法,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程新青同志宁愿吃这个苦,受这份罪。
在泌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时,程新青同志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撰写了大量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稿件。程新青同志撰写的《农民胡祖义参加义务劳动致残谁赔偿》一稿在《中国青年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等16家新闻单位发表后,河南省委《工作信息》做了摘编,引起了社会的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