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泌阳县卫生计生队伍建设,推动和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均衡、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泌阳县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年泌阳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名,医院42名、医院51名、医院22名、医院2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立足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均衡发展。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本系统内现有在编在岗及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三、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为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