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点多、面广、频发,“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不断增多,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为保障假期期间群众正常出行,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有序流动。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动员本地群众尽量就地过节,提倡在县内休闲游玩;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做好表率,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落实报批制度;所有人员不得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辖市。省内流动时要做好旅途个人防护,出发前和返回后要向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
二、做好人员健康管理。所有市外来(返)泌人员须持“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五一”节前通过“豫事办”APP进行线上报备。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返回人员实行红码管理,落实14天集中隔离,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返回人员实行黄码管理,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5、7天开展核酸检测,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待健康监测结束后转为绿码;对低风险地市返回人员予以黄码提醒,72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转绿码。
三、严控各类大型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管控各类会议及展会、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五一”假期所有活动均需在节前完成审批程序。对于经贸类活动,严格落实报批手续;对非经贸类活动,原则上不办少办,确需举办的,能线上不线下。对群众的婚丧嫁娶等活动,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强思想引导,倡导简办少办节约办,确需办的落实属地责任事先报批。50人以下报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50人以上活动报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人以上活动报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人以上活动由市级审批后报省指挥部备案。
四、加强旅途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场站、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体温检测。加强健康宣传,提醒旅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旅游客运防疫管理,及时调整优化运输组织,合理控制载客量,减少旅客聚集。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五、强化旅游疫情防控。“五一”期间,暂不恢复跨省团队游、省内团队游,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严密防范“自驾游”“老年团”疫情风险。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实行场所码、“流动哨”,推行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控制人员接待上限,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宾馆、酒店、民宿要严格落实入住人员登记、查验“两码一证”,做好人员健康监测;餐饮单位要劝导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没有落实防控措施的景区、景点、酒店,立即停业整顿,对造成重大疫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筑牢校园疫情防线。“五一”期间,原则上所有教师、学生不跨县、市流动,不得前往有疫情的县(市、区)。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学校要制定节日防控方案,做好师生出行信息台帐,通过健康打卡等形式掌握假期师生的行踪,跟踪师生假期健康状况,做到师生底数清、情况明、行程可追踪。提倡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参加集聚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