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要求,年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大限”之年,事业单位改革结束后,一部分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为企业,从此不再具备事业单位身份,在职人员的事业编制也将全部被核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这些单位的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有: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种养殖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定类社会中介,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经营性康复疗养,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广播电视台的广告部和劳动服务公司等。
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年底之前撤销,不再成立和使用。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员、合同工、临时人员等编外管理人员,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或者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
统筹:王瑜廷责编:汪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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