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遏制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有效改善,泌阳县城市管理局持续开展油烟治理工作。7月11日,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一家违反油烟管理规定的餐饮店进行了依法处罚,罚款元。
近日,泌阳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到城区餐饮商户后厨,突击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是否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器,是否按要求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是否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和使用等。
并建立详细的台账,对数据进行汇总分类,研究梳理出需重点监控的重点区域及重点餐饮业商户,确保重点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油烟达标排放。
另外,泌阳县城市管理局规范餐厨废弃物(泔水)收运处置,积极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工作。
据悉,泌阳县城管局将继续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做好餐饮店油烟控制及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工作,为泌阳县广大人民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有密闭收集、运输能力的单位,也可以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投放。
第三十二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封堵、改变专用烟道直接向大气、城市地下管道排放油烟。
第三十三条在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土方、水泥、垃圾、泔水、粪便等散装或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覆盖、清洗、包扎等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泄漏、遗撒。
第三十四条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文化、商业、庆典等活动,举办者应当在活动场所内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和移动式厕所,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设置的设施,恢复原状。
第五十五条违反第三十条规定,不按规定的地点堆放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旧家具、电器等大件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投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或者封堵、改变专用烟道直接向大气、城市地下管道排放油烟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为从源头上遏制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有效改善,泌阳县城市管理局持续开展油烟治理工作。7月11日,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一家违反油烟管理规定的餐饮店进行了依法处罚,罚款元。
近日,泌阳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到城区餐饮商户后厨,突击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是否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器,是否按要求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是否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和使用等。
并建立详细的台账,对数据进行汇总分类,研究梳理出需重点监控的重点区域及重点餐饮业商户,确保重点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油烟达标排放。
另外,泌阳县城市管理局规范餐厨废弃物(泔水)收运处置,积极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工作。
据悉,泌阳县城管局将继续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做好餐饮店油烟控制及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工作,为泌阳县广大人民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有密闭收集、运输能力的单位,也可以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投放。
第三十二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封堵、改变专用烟道直接向大气、城市地下管道排放油烟。
第三十三条在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土方、水泥、垃圾、泔水、粪便等散装或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覆盖、清洗、包扎等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泄漏、遗撒。
第三十四条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文化、商业、庆典等活动,举办者应当在活动场所内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和移动式厕所,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设置的设施,恢复原状。
第五十五条违反第三十条规定,不按规定的地点堆放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旧家具、电器等大件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投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或者封堵、改变专用烟道直接向大气、城市地下管道排放油烟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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