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县直各单位:
为推动我县餐饮行业复工复业,积极促进消费潜能释放,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工复业要求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由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面负责,准备好相应的防护物资,执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作出疫情防控承诺,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即可复工复业。图片来源网络
二、餐饮单位管理(一)店内管理各餐饮单位要做好店内清洁卫生,进行防疫消杀,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倡导分餐和使用公筷(匙),推行分餐制,店内所有餐桌须配备公筷(匙),防止交叉感染。要免费为顾客提供洗手液或消毒酒精,高频接触门把手、电梯按钮、公用水龙头等要增加清洁及消毒频次,每日公示消毒情况。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及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下水道通畅。(二)员工管理对返岗的员工,要进行登记、测温并落实防疫管理要求。店内要建立持续记录每名员工体温的监测台账,所有员工须佩戴口罩上岗,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进行双手消毒。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医,同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三)顾客管理复工复业的餐饮单位要通过“咱的驻马店”系统登记企业信息,生成专属